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过关检测卷
B卷能力提升卷
(时间:150分钟分值:150分)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
名的法典。民法典姓“民”,意味着它以民为本,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最大化地谋求人民
的利益,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这是民法典的特色所在,也是民法典立法宗旨和目的所在。
民法典以民事权利的保障为核心,田绕着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而展开。可以说,民法典以
民事权利的确认为经,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韩,编制了细密的民事权利保护屏障。民事权利的保
护既是民法典的出发点,也是其落脚点。民法典总则编提纲琴领,通过抽象民事领域的共通性规
范,构建了民事权利体系,并为各分场的展开奠定了基础。而民法典分则完全是以权利为主线展
开的,形成了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鳊,并以侵权责任编对权利的救济为民
法典的结尾,通过对各项民事权利提供立体保障,发出了民法典权利保护的最强音。
民法典确认并建立了内容全面、体系周延、层次清晰的民事权利体系。民法典不仅广泛确认
了各类主体的财产权,以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还广泛确认了人身权,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
活追求;民法典不仅紧扣财产权的突出问题,究善了财产权制度,还强化了对个人生命、身体、健
康等各项人身权益的保护,有力维护了个人的人身安全。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也使其成
为与物权法、合同法等并列的民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落实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
财产关系的任务,改变了传统民法存在的“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这既是民法典回应时代需求的
集中体现,也为世界各国有效应对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民法典对民事权益的保护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彰显了时代精神,体现了与时俱进的
时代性。为适应互联网、高科技发展的需要,民法典人格权编在我国立法上第一次引入了私生活
安宁这一权利,并通过反面列举的方式,对侵害私生活安宁的各种典型方式作出了规定。民法典
禁止行为人实施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等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禁止非法进入、窥视、
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有利于保障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为适应大数据发展的
需要,民法典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不仅保护各项民事权利,而且也将
各种新型的合法利益纳入保护范围,保持了权益保护范围的开放性。
民法典提供了完整、多样、便捷的权利保护方式。权利的救济应当先于权利,民法典为多样
的民事权利提供了多样的保护手段。从为恢复权利人对其权益圆满支配状态的物权请求权、人
格权请求权,到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篮续履行请求权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从针对人格权侵害
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到适用广泛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从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到特殊情形下
的惩罚性赔偿,民法典为所有民事权利的保护提供了足够的“武器”。民法典在保护民事权利的
同时,也有效协调了民事权利与其他利益之间的冲突。例如,妥当处理人格权保护与新闻报道、
與论监督的关系等。民法典确认了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等法律原则,对民事权利的行使进行
必要的限制,从而妥当平衡权利的冲突,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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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与保障私权。私权的保障彰显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确保人民群
众享受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更是促进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民法典通过保障民
权,旨在实现人民的福祉,保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这也为全面依法治国宏伟蓝图的实现奠
定了坚实基础。
(摘编自王利明《民法典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材料二:民法典是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典,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
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新时代,我们与民法典如约相见,可以说是一种水到渠成。
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为民法典孕育生长提供了肥沃土壤。编纂民法典,完善民事领域基
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范,为各类民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具有现实紧迫性。一方面,经济高质量
发展呼唤民法典,对立法提出了需求: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多年稳定运行中一些基本原则共识的
形成,也为制定民法典提供了条件。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坚持和落实,为民法典赋予了鲜活生命。民法本质上是“人”法,服
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保护人格权、雏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民法典继承民
法通则中有关人身权的规定,回应了人格权保护的现实需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是我国民
事立法的一次重大创新,在世界各国民法典中也是十分先进的,使我国民法典具有了强大的生
命力。
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疫情期间监护责任、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电子合同、旅客霸座、高空抛
物坠物等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