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15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教育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
什么是国家安全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谈到国家安全人们总觉得离自己太遥远
实际上新时代的国家安全不局限于
传统习以为常的“小安全”
而是涵盖政治、经济、文化、
社会、网络等多个领域的“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主要包括
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
........
可以说它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题是: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罪: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4月6日下午,在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孙某对其买卖涉恐视频的行为追悔莫及。
2022年2月,女子孙某出于好奇,通过微信以2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了10部暴恐视频,后又以2元的价格将上述视频通过微信转卖给福建江某(已判决)。江某又将上述视频转卖给其他多名网民。经查,孙某买卖的10部视频,属于典型的宣扬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同年6月1日,孙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上述行为。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