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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主观题专练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子女签署“不赡养父母”协议 法院:法定赡养义务不可免
李某(妻子)与张某(丈夫)系夫妻,两人共生育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均外嫁。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和次子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因已去世的丈夫张某生前由长子赡养,故妻子李某由次子赡养。生活起居、医病及以后各种事情均由次子承担,长子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自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对李某不尽赡养义务,女儿们长期在外极少探望。2022年8月,原告李某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四名被告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3518.3元(2022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73.2元)。尊重原告李某意愿,判决李某跟随次子生活,其余三名被告在给付赡养费的同时,应定期前往李某居住处看望,四个子女均服判息诉。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事由。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杭州的王先生事业有成,在杭州全款购买了三套房,房产证上登记的都是王先生的名字。30岁那年,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单身的乔女士。谈了一段时间的恋爱后,王先生和乔女士步入了婚姻殿堂,后育有一女,一家三口过得很幸福,王先生在三套房产证上都加上了乔女士的名字。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婚后上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3.2015年4月,年过半百的男子王某和妻子李某协议离婚,协议规定,儿子与李某一起生活,所有的房产及其他财产都归王某。2019 年6月,年仅20岁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各项赔偿款 58.8万元。王某要求分割这笔赔偿款未得到李某的同意。2020年3月,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均分赔偿款。李某以其不识字、重病在身,没有固定收入和居所,且儿子生前与她一起生活为由,要求法院驳回王某的诉求。
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是否应支持王某的诉讼诉请?请说明理由。
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原告唐某某出生于1924年8月,现年90岁。被告唐某甲、唐某乙、唐某丙、唐某丁、唐某戊等5人系原告唐某某的子女。原告与妻子郑某某现因年老而无劳动能力,每月仅享有200元老年补贴及50元移民费,合计每月收入250元,无其他收入来源。日常生活、疾病医疗等均需要唐某甲等5子女照顾和赡养,但由于5子女之间就赡养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及妻子郑某某的赡养事宜始终不能得到具体实现。为此,亭口村、天目山镇等部门也多次协调,但都未有结果。故原告唐某某于2015年5月14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甲等5人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共同承担原告起诉日后的医疗费等开支。被告唐某甲等5人分别提出如承担赡养义务,需分割父母名下的田地、确定赡养费用管理人等理由。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对此案应作出怎样的裁决,其依据是什么?
5.某村的赵某(18岁)在母亲的强迫下嫁给了自己的表哥张某(30岁),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结婚了,因此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张某甚至还大打出手。于是,赵某在23岁那年离家外出打工,结识了28岁的王某,两人一见钟情,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张某得知真相,于是张某以赵某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庭。
(1)赵某与张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请说明理由。
(2)赵某与王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
6.三年前,陆老太的老宅被拆迁,其丈夫和儿子均已过世,拆迁安置对象只有陆老太与其儿媳林某、孙女李某三人。三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拆迁所得房产全部归孙女李某所有,李某需承担对祖母的赡养义务;陆老太可无条件居住一套房屋。按照协议,拆迁所得3套房屋均登记于李某名下,李某如约将其中一套房屋交付陆老太居住。此后,李某一直未探望、照顾祖母。陆老太年高体弱、生活困难,无奈之下通过中介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并如实告知王某房屋所有权情况,自己随后搬至养老院,房租用来贴补养老院费用。李某得知情况后,认为陆老太无权出租房屋并从中受益。李某未与祖母沟通,直接将租户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最终判决驳回孙女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分析法院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明与李玲系夫妻,共有16间房屋和8万元存款,生有王军和王海两个儿子。长子王军1990年死亡,其妻张英带养女王红同公婆一起生活,照顾公婆饮食起居。次子王海1998年因公牺牲,其妻改嫁他人,留下儿子王河和女儿王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