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⑴民法
①调整关系: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③意义: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特别提醒】①民法调整的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关系,不适用民法。
③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⑵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
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⑶民事法律关系
①基本内涵: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提别提醒】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提别提醒】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
③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特别提示】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b.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c.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⑷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②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③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2.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⑴基本内涵: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⑵确立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⑶包括: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特别提醒】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拓展】正确认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①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