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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最出色的离别诗 执教:刘萍 亨德森高新一中 初一年级 徐志摩(1896—1931),浙江海宁人,富商家庭。笔名云中鹤、南湖、诗哲。1916年考入北京大学,1918-1922年先后在美、英留学,旅英期间开始写作新诗。他创作丰富,成绩斐然,被林语堂称为“情才”和“奇才”。 历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经常发表诗作,1923年与胡适等成立新月社,为主要成员。他一生留下四部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代表诗作《再别康桥》、《偶然》、《云游》等。1931年11月19日,从南京乘飞机去北平,途中飞机失事,不幸遇难,死于泰山脚下,时年35岁。 蔡元培: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迳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苏雪林: 徐志摩,这位才气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这位活动文坛,不过十年,竟留下许多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的诗人;这位性情特别温厚,所到处,人们便被他吸引、胶固、凝结在一起,像一块大引铁磁石的诗人,竟于民国20年11月间,以所乘飞机失事,横死于泰山南面开山的高峰下,享年不过36岁。 胡适: 他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汇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康桥”即“剑桥”,诗人关于它的作品较多。1922年,从剑桥进修归国后,有诗《康桥,再会罢》,1926年,二次旅游该国后,又有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可看出诗人对康桥的感情是十分深切的。《再别康桥》写于1928年11月6日诗人第三次旅游归国途中,中国海上。这首诗,较为典型地表现了徐志摩诗歌的风格。诗歌记下了诗人1928年秋重到英国、再别康桥的情感体验,表现了一种含着淡淡忧愁的离情别绪。 解题 “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开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由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我敢说,康河是世上最美的一条水!” 的确,康桥造就了灵性的徐志摩。 康桥之于徐志摩 一、读出诗情,感受康桥之美 2、自由朗读,体会情感 1、教师朗读 5、欣赏配乐诗画朗读 3、指导朗读 (2)诗人的情感在诗中的哪一节发展到了高潮? (1)诗歌的停顿之处、该重读的字音你掌握了吗? (2)诗歌总的语气语调:舒缓、轻柔、低沉,你体会到了吗? (1)你对诗歌有着怎样的感受? 4、展示你的朗读 诗人再回康桥,最吸引他的景物有哪些? 如此美景怎不令人流连忘返,但诗人却说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我们常说“云淡风轻”、“轻描淡写”,“轻”仿佛不太着意的意思。这里却叠用三个“轻轻”,看似诗人是一副多么洒脱飘逸的姿态啊。 你觉得诗人再来康桥、再别康桥时有着怎样的心情? 骚动、不安、惆怅 请将这种情感读出来 二、品读诗歌 “金柳”: 柳,本是一种很美的植物,而且在中国人眼中,柳与离别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中国古诗中有折柳送人习惯,而送人常在长短亭,杨柳岸边。如:《诗经•小雅》“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斯,雨雪霏霏。”西安有个地方叫灞桥,是古代送别的地方,伤心不过灞桥柳。故夕阳中的河畔的金柳,就别具意义了,别离愁情就更浓了。 ①常言“花红柳绿”,在作者笔下,河畔的柳树为何是“金”色的?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落日熔金,与夕阳相映。金又是最富贵的一种颜色,这里的柳已经不是普通柳树了,而是代表着整个康桥,作者对康桥的感情至美如金!所以他选择了柳树最美的时刻来加以描绘,还把柳树比作新娘,连影子都是灿烂的,新娘是少女一生中最美的时刻,由此可见,康桥在徐志摩心中的地位。因此,朗读这一节应读出一种别样的幸福感。 ①这里的青荇,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水草,而且还是在烂泥上,为什么徐志摩却愿意做这样的一条水草? “青荇”: 诗人甘做水草,承受康河柔情款款的爱抚,表现诗人爱恋康河之深. ② “招摇”在这里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拟人,“招摇”的意思本来是故意张大声势,引人注意。“招摇撞骗”“招摇过市”中的“招摇”都是这个意思。这里的意思应该是“招手摇摆”,仿佛在招手致意,写出了水草对诗人的欢迎态度。这里是贬义褒用,朱自清《春》中有这样一段文字:“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清风流水应和着。”明媚的春光下,喜不自胜,是一种感情的极致,所以才“卖弄”。而在康河波水的柔情款款之中,怎能不让青荇招摇呢?因为招摇得殷切,所以诗人心甘情愿地做柔波中的一条水草。 在诗人的眼里,“泥”是“软泥”,“波”是“柔波”,草是“油油的”。柳草本无情,有情的是诗人,本来很一般的景物变为诗人笔下的形象时,也就饱含了诗人的情感,寄予着作者对于康桥的无限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