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家庭与婚姻练习
一、选择题
1. 2022年2月9日,被告人小强,15岁,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人民法院认为,小强的父母对小强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小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④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道德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将“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道德理念上升为法律。此法的出台( )
①旨在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 ②是为了更好厘清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界限 ③目的是维护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法行使家庭教育的权利 ④有利于形成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周先生和赵女士原为夫妻,2020年8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由男方抚养女儿、女方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离婚后,周先生不愿意直接抚养大女儿,赵女士则认为同时照顾两个孩子存在困难。2021年3月,双方在不符合法律关于送养规定的情况下,将婴儿送与他人。前不久,周先生和赵女士收到了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发出的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该案中( )
①将婴儿送养是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按照离婚协议,男方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没有抚养权 ③双方离婚违反了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④当地人民法院的行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杨某顺,30岁,身体健康,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出生后一直随其父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活。该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出售一套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杨某洪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将杨某洪夫妇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人民法院的判决和依据应该是( )
①驳回,子女强行“啃老”,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 ②驳回,杨某顺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但有违传统美德 ③驳回,司法裁判要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 ④支持,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保护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5.因瘫痪需照料,但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某村老人将子女诉至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原告居住地,对案件进行审理,村干部和村民参与旁听。法官耐心说法释理,“老人只要求支付基本费用,并没有要求法律规定的赡养费额度,这样的父母去哪里找!”同时动员村干部和村民开导当事人。最终,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人民调解灵活便捷、不伤和气,有利于化解矛盾 ④法官的审理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有两个女儿,小女儿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的老伴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②王某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 ③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 ④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 2012年,彭某在与郭某并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由于感情破裂结束恋爱关系,此时彭某已有身孕。2013年,彭某生下一子小彭,郭某拒绝认子,彭某独自一人抚养。2022年3月,随着小彭教育、医疗等各项费用开支的增多,彭某感到压力沉重,再次找到郭某,提出分担小彭的抚养费,郭某拒绝。由此可以推断( )
①从小彭出生之日开始,郭某应当支付小彭适当抚养费 ②婚姻是基于结婚证书的领取,有结婚证就是有效婚姻 ③小彭有继承郭某财产的权利,并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彭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问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李某和张某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病逝后,李某立下遗嘱:“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以此为证。”李某去世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