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全套课件
张国亮
2023.4.3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社会中公民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工作中的法律制度】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纠纷中 如何看待和解决】
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1.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特别提醒】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注】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2.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更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内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优点: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解决老年人被骗取钱财。
(3)缺陷: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三、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处理: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持续性和经常性、 花样多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特别提醒】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继承制度
4. 继承人的债务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继承权的取得根据
①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