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一、本课必背
第一目: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的含义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法的含义及类别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诉讼法。
(2)类别: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特点
(1)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3)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4)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第二目:诉讼的主要类型
1.诉讼的主要类型
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2.三种诉讼的差异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1)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补充重点
1.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诉讼
仲裁
管辖方式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审理方式
除特殊情形外,实行公开审理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2.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不同点
诉讼目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是否合法
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
案件性质
民事纠纷(民告民)
行政纠纷(民告官)
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官告民;自诉:民告民)
提起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并互有反诉权(不告不理原则)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国家干预原则)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被告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自诉人或检察机关(公诉人)
适用法律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
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相同点
都由人民法院主持,审判权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部分证据相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
3.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
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讲的。实体法是规定实质性权利、义务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程序性权利、义务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刑法和民法都属于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乃至相同之处,如都要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方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等。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案件的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也存在许多差异。比如,只有刑事诉讼法才规定有侦查程序、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程序及死刑复核程序等。
三、改错题
1.到法院打官司是件丢人的事情。
答案:错误。
解析:诉讼(打官司)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如果不懂得拿起法律维护法律赋予的权利才是真正的丢人。
2.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答案:错误。
解析: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人民法院的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答案:错误。
解析: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4.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错误。
解析: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