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人教版 八年级下
你的压岁钱谁做主?
思考:“压岁钱是给我的,怎么用是我的自由”请你评价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导入新课
熊孩子用父母给的压岁钱购买玩具枪自由地“射击”同伴,造成同伴受伤。
熊孩子过年时期因为自己的压岁钱弄丢了,把小区里的多辆小汽车用石片划花泄愤。
熊孩子用压岁钱购买了不少爆竹,用爆竹来炸公共设施——公园里的花草、垃圾桶被损坏了不少。
思考:上面这些“熊孩子”的行为给我们什么警示?
过渡:你怎么看待这样的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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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第2课时
自由平等的追求
教学目标
1.知道如何珍视自由和如何进行平等。
2.理解依法行使权利的意义,能够自觉在社会生活中践行平等。
3.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平等观,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构建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
教学重难点
重点: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
难点: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行为。
*
一、珍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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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02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04
0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03
住宅不受侵犯
你还记得宪法赋予我们哪些基本权利吗?
02
02
政治
自由
0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03
监督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01
财产权
02
02劳动权
03
物质帮助权
04
04受教育权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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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义务教育法
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阅读法律规定,结合教材P101田某的“自由”·评价田某的言行
田某经常上学迟到,不按时完成作业(违反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老师督促他,他却说:什么时间上学、做不做作业是我的自由
田某有时抽烟喝酒,强行向同学索要财物(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老师批评他,他还说:这是我在校外的活动,是我的自由
启示:我们要珍视自由,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田某对自由的认识是错误的,法治标定了自由的边界,他违反了法律,没有珍惜受教育权利。他具有不良行为,如不加以抵制,发展下去可能会导致违法犯罪,就会走向自由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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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与分享
唐某在微博上发表一首七律诗,网友关某读后称唐某的七律诗“格律不对”,招致唐某不满。唐某回帖辱骂关某,称其“驴唇不对马嘴”,并虚构了关某行为不检的诸多事例。该回复在网上大量转发,遭受精神伤害的关某愤然与唐某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唐某向关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小玫:唐某逞一时口舌之快,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小聪:言论自由一旦超越法律边界就是对自由的滥用,行为人要承担法律后果。
石头:言论自由必须以尊重和不侵犯他人人格和名誉权为前提,唐某咎由自取。
思考一:请你也对唐某的言行做出评论。
思考二:如果你是关某,会怎么做?
唐某没有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言论自由权,其言行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唐某协商要求道歉、获取赔偿;找第三方进行调解;去法院起诉。无论谁在网络上发言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一旦越过法律的界限,都要受到处罚,也可能会失去自由。
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的法治意识。
思考三:唐某的言行启示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
我们来归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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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02
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的法治意识。
怎样珍视自由?
过渡:了解了如何珍视自由,那么我们又应该如何践行平等呢?接下来,我们进入第二框内容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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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践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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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被歧视
性别歧视
身高歧视
遇到下列场景,你会怎么做?
请大家仔细观看这三幅图,思考面对这些不平等现象,你会怎么做?
过渡:可能大家有自己不同的做法,我们一起来看看同龄人的她们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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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