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3.1公民基本权利
时政速递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指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行动计划列出了实施的五大目标,包括: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充分保障各类特定群体权利,深入开展人权教育,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工作。
我们作为国家的主人,是通过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实现的。宪法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那么我们享有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呢?我们一起来学习《公民基本权利》。
现在,就让我们跟随同龄人大海和小梅,一起走进同学们的青春世界,体验青春期带给我们的欢乐、困惑和烦恼。
政治权利和自由
观看视频《十八张选民证》,讨论交流:
郑老先生行使了哪一项权利?
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要哪些条件?
小活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①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材料一
2018年青海省省直机关开展了“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这一活动从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服务等方面寻找差距,查找问题,认真整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活动以网上问卷等形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你觉得这一活动有利于公民行使什么权利?
(2)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行使这些权利?
(3)公民通过上述渠道行使权利应注意什么?
材料一
2018年青海省省直机关开展了“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这一活动从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服务等方面寻找差距,查找问题,认真整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活动以网上问卷等形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监督权(或答批评权、建议权也可)。
(2)①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人大常委会反映。②用书信、电话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监督。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行使权利时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必须出示证据;投诉举报不能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不能聚众闹事。
监督权
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人身自由
严某通过网络发帖检举乡政府违法占用村民承包地。次日一大早,乡政府工作人员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的严某强行带到乡政府“教育”了一整天。
事件回顾
(1)乡政府的行为是否违法?
(2)你认为严某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思考问题
住宅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
(1)是违法行为
(2)侵犯了严某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等权利。
(1)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人格尊严的含义: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住宅的含义: 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住宅不受侵犯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刘某在主任办公室的办公桌上发现一封信件,便私自将信拆开,看后又将该信传给在场的其他同事看。之后,在办公室门口用打火机烧毁了信件。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刘某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