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疆阿勒泰地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高二语文期末大联考
第Ⅰ卷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礼”“法”均为人君所设立,都带有制度性。“礼”是用来防止超越道德界限的,“法”是用来惩治为非作歹、祸乱社会的。《论语·为政》有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政令”和“刑法”,民虽然可以暂时避免犯罪,但不是自觉地遵守法规,因此对犯罪并无羞耻心;如果用“道德”和“礼教”,民则有羞耻之心,而且能走上正道。这说明,用“法”和“礼”在效果上是不同的。“法”具有强制性,是在人们犯错之后加以惩治的,它的作用易见成效。而“礼”起的是规范作用,它是在教化基础上形成的,是在人们犯错之前就加以防止,要靠长期养成,所以在道德上带有自觉意义。
荀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礼法”这一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礼法”这一概念包括“礼”又包括“法”,这两者是相关的。荀子说:“故非礼,是无法也。”我们可以解释为,离开了“礼”,“法”是无法合理地建立和起作用的。“礼”是规范社会存在的一种根本制度,或者说它可以是指导“法”的根本原则。“礼”与“法”从制度上说虽是两套,但有着互补和从属的相联关系,因此从精神上说则是一贯的。就这点看,荀子提出“礼法”这一概念对古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治理,应是十分有意义的。“礼法合治”应是维系中国古代社会的根本制度。
从中国社会的理想形态看,它应该是一个“礼法合治”的社会。“出礼入法”应是儒家说明“礼法合治”的重要命题。“出礼”达到危害社会秩序的程度,就要用“刑法”来制裁,但有的情况下“出礼”并未达到危害社会的程度,就并不一定要被绳之以“法”。例如,儿子辱骂了父亲,这当然是“违礼”的,可是并不需要用“刑法”来判罪。“礼”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它对规范人们的生活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要制定各种“礼”的制度。这正如孔子所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是起教化的作用,“法”是对犯法的人起惩治的作用,因此,圣人既制“五礼”又制“五刑”,以保证社会的安宁。就这点看,“礼”“法”虽为两套不同功能的制度,但对社会来说都是不可少的。
从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看,我们能否通过继承儒家“礼”的精神并吸收和消化西方“法治”的精粹,建立一套适应当代中国社会“礼法合治”的社会制度呢?我想,这无论如何是我们应该研究的问题。
(摘编自汤一介《儒家的“礼法合治”》)
1.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一段引用《论语·为政》的话,论证了“礼”与“法”在功能作用上的区别。
B. “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禁恶于未然;而“法”带有强制性的,是惩恶于已然。
C. “礼”“法”有从属关系,在精神上是一贯的,可见中国社会是先有“礼”,再有“法”。
D. “礼”涉及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它对规范人们的生活、教化民众有着重要的作用。
2. 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礼”是用来防止超越道德界限的,“法”是用来惩治为非作歹的,二者都带有制度性。
B. 荀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礼法”这一概念,对古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治理,具有一定的意义。
C. 文章论及“礼”“法”“礼法”“礼法合治”等多个概念,条理清晰,层层深入。
D. 只有吸收消化西方“法治”的精粹,才能建立一套更适应当代中国的“礼法合治”制度。
3.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 “法”的作用易见成效,而“礼”则难立竿见影,所以从效果上看,“法”更有优越性。
B. “礼法合治”就是既重“礼”也重“法”,二者皆不可偏废,以此来保证社会的安宁。
C. 儿子辱骂父亲这一例子阐明了“出礼入法”应是儒家说明“礼法合治”的重要命题。
D. 圣人制“五礼”“五刑”就这点看,“礼”“法”功能制度相同,但对社会来说都是不可少的。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何谓“风骨”?它在不同的时期拥有不同的含义。在古代,“风”与“骨”二字最初本是分开使用的,“风”最早出现于《毛诗序》中,含有教化教育之义;“骨”则来源于王充的《论衡·骨相篇》,“骨”乃就一个人的形貌而言。“风骨”连用始于魏晋时期,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谈及顾恺之用“风骨”品评人物画,“风骨”在此话语体系中主要指道德修养中所透露出的气质。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将“风骨”纳入文学批评范畴,在刘勰的阐释中,“风骨”主要指作品中所具有的“气”和“力”,即作品中蕴含的精神气质和文辞气韵。此后,“风骨”既含有道德修养、人格气质方面的内涵,亦成为诗歌辞章的一种审美标准。在历史的变迁衍化中,“风骨”早已融入中华传统文化,凝结为一种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