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2.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3.宪法如何使国家权力稳定运行的?
4.我国国家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什么?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5.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6.宪法是怎样规范权力运行的?
7.为什么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自主学习
请谈谈你对碑文的理解。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解放战争时期(1946-1949年)
以“五四运动”为起点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1949年)
以鸦片战争为起点的整个民主革命时期(1840—1949)
这三个时间段中,都有中国爱国志士的不屈抗争,这些爱国志士都是我们应该永远纪念的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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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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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进一步确认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宪法依据。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是如何确认奋斗成果的?
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掌握国家政权后,通过宪法确认奋斗成果,组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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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宪法》第三条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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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人 民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选举代表组成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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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决定、任免、监督权
行政权
审判权
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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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立法机关通过网络方式收到的意见总数超过13万条。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后,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上述材料表明国家机构在决策过程中实行怎样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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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
①国家机构&人民
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②中央&
地方国家机构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③国家机关内部
作出决策、决定时,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我国宪法第三章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