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单选题
1.夏商时期,礼崇天命,信鬼神,先鬼而后人,重祭祀、重威仪;而周礼重丧祭,尚宗法,重秩序,尚和谐,重交接,尚礼让,重修德,尚教化。礼的这一变化表明西周( )
A.以礼治国倡导民本 B.治国理政趋于理性
C.血缘宗法色彩浓厚 D.基层治理体系完备
2.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规定“子贼杀伤父母……袅其首市”。《唐律疏议》强调直系亲属“诸詈(骂)祖父母、父母者绞,殴者斩”。这些规定反映出( )
A.法律注重维护封建伦理纲常 B.侵犯父权的问题日益严重
C.法家思想成为治国主导理念 D.家庭犯罪危害了专制统治
3.汉代有“班春”之制,即皇帝和政府颁布法律,一方面在诸宫阙悬挂法律规章供四方人士前来观瞻学习,另一方面由地方官吩咐各官接受法律,再回去向各地的老百姓进行传达。这反映了汉代重视( )
A.主流思想的贯彻落实 B.树立清明的吏治风气
C.政府官员的治国才能 D.法制意识的社会教化
4.晋铸刑鼎,公布成文法,孔子认为:“晋其亡乎,失其度矣。……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据此可知,当时( )
A.社会由法治转向了德治 B.刑德并用成为主流思潮
C.律令出现了儒家化趋势 D.出现了德治与法治之争
5.《北魏律》最早规定“存留养亲”制度,即“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不在原赦之例。”“存留养亲”制度的规定( )
A.根植于儒家的孝道观念 B.开辟了法律儒家化的道路
C.标志着礼法合一的完成 D.破坏了法律公平公正原则
6.《北齐律》中首次规定了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重罪十条,分别是:反逆(造反);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和宫殿);叛(叛变);降(投降);恶逆(谋杀或殴打尊长);不道(凶残杀人);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敬父母),不义(杀本府长官和授业恩师);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由此可见该时期( )
A.律令设置注重礼法结合 B.儒学渗透向族规家训
C.中华法系发展进入集大成完备阶段 D.立法与司法有机结合
7.西汉中期以后,经义决狱和引经注律成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经义决狱是指直接引用《春秋》等儒家经典大义作为判案依据,无论立法、司法都要求“应经合义”;引经注律是指儒学大师依据儒家经典为律法作注。这些手段使( )
A.儒家经义法典化 B.国家法律体系化 C.儒学地位边缘化 D.法律程序规范化
8.《汉书·元帝纪》记载,“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朱元璋制《大诰》中称,“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明代学者颜钧也提到,“《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以上言论共同反映了( )
A.律令儒家化的发展趋势 B.国家治理手段的多样
C.儒家主流思想受到动摇 D.法律与儒家地位等同
9.唐律规定,“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必须奏报裁决,有司不得专擅。此外,八类达官显贵犯罪的处罚“轻重不在刑书”。上述规定表明唐律( )
A.变革了封建礼仪制度 B.推行了以法为教理念
C.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 D.贯彻了礼法结合原则
10.唐朝法律规定:“官私马牛,为用处重,牛为耕稼之本,马即致远供军,故杀者徒一年半。”宋代的法律也是一样,无故杀牛,判处一年半的徒刑。唐宋时期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 )
A.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多样性 B.为了推广普及铁犁牛耕技术
C.保障农业和军队的动力来源 D.发展养殖完善农业经济体系
11.秦代《睡虎地秦墓竹简》载:子、媳“殴大父母者,黥为城旦舂(注:城旦即筑城,舂即舂米,属秦朝刑罚)”;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载:“子贼杀伤父母……枭其首市”;《唐律疏议》载:直系亲属“诸詈(骂)祖父母、父母者绞,殴者斩”。这些规定反映出中国古代( )
A.法律注重维护家族伦理 B.父权侵犯问题日益凸显
C.严刑峻法成为治国思想 D.亲属犯罪直接危及皇权
12.隋朝成书的《颜氏家训》,内容全面,涉及修身、治学、理家、处世等方面,当时同类书籍极少;宋代,家训自成系统且普及,“处己”和“治学”的内容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到族规、家训之中。这一变化反映了( )
A.家训巩固理学的正统地位 B.活字印刷术促进家训书籍的普及化
C.家训成为司法实践的依据 D.教化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13.《明史·食货志》将明太祖立法的基本精神概括为:“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这表明明太祖( )
A.力图消除百姓贫富差距 B.遏制地方割据促进统一
C.追求法制化的治理模式 D.国家治理重视民生关怀
14.《汉书》记载:“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