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笔记清单】2022-2023学年八年级下册单元核心笔记梳理(部编版)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1.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2.政治权利:
含义: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内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年满十八周岁③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基础性政治权利)
4.监督权:
谁监督、监督谁: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如何行使:①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②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注意事项)
5.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和形式?(渠道)
①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监督。
④通过网络举报的方式监督。
6. 人身自由:
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内容:选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权;通信自由通信秘密。
地位、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7. 人格尊严权:
法律规定: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为什么保护: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主体(对象)和内容:主体广泛:我国公民、外国人、个人、群体;
内容: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8. 住宅:
含义: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法律规定: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9.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法律规定: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0.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财产法律规定: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财产权含义: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处分。
11.劳动权:
含义、内容: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法律规定: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意义:①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②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12. 物质帮助权:
法律规定: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措施: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提供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13.受教育权:
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法律规定: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为什么保障: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保障受教育权的措施:①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