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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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毛泽东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1、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1)国家机关的产生方式?(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2)宪法和国家机构的关系?
(3)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
2、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3、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学习目标
自主预习 P12-P18
1、宪法如何组织国家机构?
2、民主集中制的主要体现
3、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4、怎样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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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国家机构
第一目
(即全部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即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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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以下图片中,哪些属于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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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我国的国家机关
从纵向角度
中央国家机关
从横向角度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
国家监察委员会
国务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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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主席
行政机关
国家军事领导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监察机关
注意:政党、利益集团、社会团体等不属于国家机构
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产生,如何组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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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的组成
1.视频中提到了哪些国家机关呢?
2.你知道这些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吗?
国家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人 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国家权力机关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机构的产生
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简称
“一府两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县,市,省人民代表大会
(1)宪法规定
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
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一府一委两院”
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
A.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C.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课堂笔记— ①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构的产生P13
1. 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任期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工作方式
任期 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每届任期五年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等等(第六十二条)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等(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二十七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