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八下第六单元第1课维护人身权利(共28张PPT)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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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6.1 维护人身权利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4-2015
地区(省份) 河北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
文件大小 5.23 MB
发布时间 2014-10-28
更新时间 2014-10-28
作者 hhycf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4-10-28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3745310.html
价格 0.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在这个单元里,我们将——学习目标 了解法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保护的规定,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认识我们所享有的人格尊严的权利,了解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保护的规定,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格尊严,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认识公民所享有的个人隐私权利,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利有特殊保护,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自觉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权利。 学.科.网 学.科.网 6.1维护人身权利 主题词:人身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 1、杂耍队的这种行为违法吗?为什么? 2、观众对这种行为能管吗?怎样管才合适? 早在1981年,文化部、公安部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杂技团体和个体艺人的管理,规定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表演恐怖、残忍、摧残少年儿童的节目,对严重摧残少年儿童的卖艺活动要坚决取缔,对因此造成儿童伤残和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探究园 案例研讨 1、杂耍队的这种行为违法吗?为什么? 让七八岁或十来岁的儿童表演残忍、恐怖的杂技,不仅对观众的精神刺激很大,而且严重摧残和损害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对这种所谓的杂技表演,我国法律是禁止的。 2、观众对这种行为能管吗?怎样管才合适? 公民发现这类杂技演出,应该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杂技艺术的健康发展。 学.科.网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1)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 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思考:为什么说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 (1)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2)生命权是每个人最高的人身权利 (3)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4)健康权是重要的人身权利 学.科.网 zxxkw 6.1维护人身权利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学.科.网 小剧场——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 1、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假如你是小张,你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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