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2年3月5日至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3月5日,会议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3月8日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聚焦2022全国两会
思考:
人大是怎么产生的?
“一府一委两院”为什么要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
设置国家机构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2框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八年级下册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2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1)知道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
(2)懂得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认同我国宪法的价值追求。
道德修养:
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
法治观念:
(1)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
(2)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认识权力的运行过程;
责任意识:
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教学重点 国家机关的产生及其工作原则;规范权力行使;
教学难点 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规范权力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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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教材P12-19
01
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02
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是?
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03
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的运行?
04
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
05
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4
01 设置国家机构
运用你的经验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即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包括:
①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②行政机关 ——(人 民 政 府)
③监察机关 ——(监察委员会)
④审判机关 ——(人 民 法 院)
⑤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⑥国家主席 ⑦军事机关
注意:政党、利益集团、社会团体等不属于国家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一府一委两院”
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⑵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
探究一:1.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产生、职权、原则】
01 设置国家机构
笔记:1.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1)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产生:
①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设置国家机构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任期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工作方式
《宪法》条文摘录
阅读以上的宪法条文摘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你有什么发现?
任期 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每届任期五年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等等(第六十二条)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等(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二十七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六条)
(1)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2)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2)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