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章 区域发展战略
第三节 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教师版)学案
第四章 区域发展战略 整体知识网络结构
(
我国宏观发展格局
) (
我国区域发展战略
) (
交通运输与区域发展
) (
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
)
(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 (
区域发
展战略
)
(
交通运输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
(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
(
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
(
建设海洋强国
) (
海洋权益
)
第三节 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整体知识网络结构
(
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 (
海域划分
) (
建
设
海
洋
强
国
)
(
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 (
创新海洋科技
) (
海
洋
权
益
) (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
(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
(
南海诸岛
)
(
维护海洋权益
)
(
维护海洋权益的
手段和方法
)
(
全面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
【课程标准】
结合实例,说明国家海洋权益、海洋发展战略及其重要意义。
【核心要点】
1. 海洋权益。 2. 我国新时期海洋发展战略。 3. 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布局。
【知识梳理】
知识点一 海洋权益:
1. 含义 : 国家在海洋中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统称。
2. 维护海洋权益的依据 : 主要包括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内法、国家实践和历史证据等。
3. 范围:主要包括在领海的主权,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别国领海以外的自由航行、飞越权及在别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等。
4.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
一是对传统的基本海洋法律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如领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等。
二是制定了许多新的海洋法律制度,拓展了沿海国在海洋上的管辖范围。如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科学技术和海洋环境保护等制度。
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域的划分:
(1)内水: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包括沿海沿岸的河口、港口、海湾、海峡等。
(2)领海:为邻接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况下则为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海域。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宽不超过12海里。
(3)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不超过12海里。
(4)专属经济区:是在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5)大陆加外部界限:若其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若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则一般不应超过350海里。
6. 《联合国海洋公约》拓展了沿海国在海洋上的管辖范围:
沿海国可以将管辖海域范围从传统国际海洋法所规定的3海里或12海里,扩大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且大陆架国家还可以主张超出200海里范围的大陆架。
学法指导 :
1. 记准数值,区分主权国家的管辖海域
领海基线向外至12海里为领海。领海基线向外至24海里,领海外侧为毗连区。
领海基线向外至200海里,领海外侧为专属经济区。
领海基线向外至200~350海里,领海外侧为大陆架。
易错辨析
1. 沿岸国对专属经济区和沿海大陆架的海域和自然资源拥有完全主权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限定了权利范围,而非为完全主权。
2. 对于远离我国大陆的无人小岛,价值不大,可以放弃主权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岛屿虽小,但是以领海基线为度量起点,向外延伸12海里为领海;延伸24海里,领海外侧为毗连区;延伸200海里,领海外侧为专属经济区,享有这些地区的主权或部分权利,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
3. 内水和领海除了分布的位置有所不同外,在沿岸国主权和其他国家权利和义务方面是完全一样的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他国船只的权利是不同的。内水是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领海是领海基线以外至12海里的水域。在领海,其他国家的船只具有无害通过权,在内水没有这种权力,除非事先通知或有法律规定。
知识点二 我国新时期海洋发展战略:
1. 目标 : 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2. 海洋强国的含义 : 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
3. 建设海洋强国的紧迫性:
(1) 我国经济已发展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
(2)在管辖海域外的海洋权益需要不断进行维护和拓展。
学法指导 :
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背景
海洋中蕴藏着丰富的资源;海洋具有巨大的战略意义;我国经济已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