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上节课,我们学习
那么宪法还有没有其他作用呢?
宪法原则
原则
基本原则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2框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八年级下册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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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道宪法在组织国家机构和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的重要作用;
2.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3.了解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关系,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
4.了解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知识目标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是什么?这个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的运行?
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01
设置国家机构
5
我国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国家机构即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你知道我国的国家机关有哪些吗?
设置国家机构
运用你的经验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即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包括:
①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②行政机关 ——(人 民 政 府)
③监察机关 ——(监察委员会)
④审判机关 ——(人 民 法 院)
⑤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⑥国家主席 ⑦军事机关
注意:政党、利益集团、社会团体等不属于国家机构
设置国家机构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可是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人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
那么,我国人民怎样管理国家呢?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
民
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政 府(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
人 民 法 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
选举代表组成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国家机构的产生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
人民
选举
人大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
组成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人民政府(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
权力机关
其他国家机关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易错点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
民
民主选举代表组成
产生
对其负责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监督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1.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
(1)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产生:
设置国家机构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任期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的工作方式
《宪法》条文摘录
阅读以上的宪法条文摘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你有什么发现?
任期 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每届任期五年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等等(第六十二条)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等(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二十七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六条)
~知识归纳~
笔 记 区
①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