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04讲
西汉与东汉—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
1
一、西汉(BC202—AD9)的建立
1.西汉建立:公元前 年,刘邦建立汉朝,定都长安,史称西汉。
2.“文景之治”
(1)背景:汉初,人口锐减,社会经济极为残破;统治集团吸取秦朝速亡的教训,采取“与民休息”政策。
(2)措施:减轻 、徭役和刑罚,提倡节俭,减少财政支出。
(3)结果:经济得到了明显恢复,社会稳定,史称“文景之治”。
202
赋税
3.郡国并行制
①原因:“惩亡秦孤立之败”
②概况:分封了一批同姓诸侯王
③影响:诸侯王国势力日益强大,对中央集权造成严重威胁,给汉王朝的统治和稳定也埋下了隐患。
④应对:汉景帝削藩,引发吴、楚等七国叛乱;平定叛乱。
政治:汉承秦制 有损益也
皇帝制度
郡县制·
郡国并行制
中外朝制
刺史制
察举制
监察制度
中央机构
地方制度
选官制度
三公九卿
御史大夫
军功爵制
★ 汉武帝即位时面临的社会问题:
匈奴威胁,边患不止
诸侯坐大,威胁中央
土地兼并,豪强势大
……
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都迫切需要变汉初的“无为”为“有为”,
二、西汉的强盛
1.政治
(1)加强中央集权(解决王国问题):
①颁布“推恩令”,成功削弱诸侯王的势力。
②酎金夺爵:酎金,是汉朝祭祀宗庙祖先时,由地方诸侯所进献的黄金。公元前112年,汉武帝以各地诸侯所进献的黄金成色不好、斤两不足为借口,夺取了106人的爵位,是当时列侯数量的一半。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面。
③左官律和附益法: 前者规定王国的官为“左官”,以示歧视;后者限制士人与诸王交往。
(汉武帝时期巩固统治的措施)
(2)加强皇权:实行中外朝制度。削弱外朝丞相权力,设立直接掌控于皇帝的中朝
(作用:①削弱相权,加强君主专制;
②内朝官权势日重,到东汉形成了外戚与宦官干政的局面。)
(3)选官制度:察举制。先考察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以孝廉作为标准。积功劳为官和征辟等是重要补充。
(征辟制:是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包括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召称“征”,官府征召称“辟”。不限于儒学,利于充分吸收人才。)
东汉时,随着政治的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大族出身的官吏们为了维持本家族的利益,“朋党用私,背实趋华”……士人为了做官,也投靠依托权门……东汉时“选士而论族姓阀阋”…… ——白寿彝《中国通史》
(4)监察制度:刺史制度。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分设刺史,负责对辖区内郡级官员及子弟和豪强势力进行巡视监察。刺史品级不高,权力很大,代表皇帝巡行郡国。
(5)地方治理:任用酷吏治理地方,严厉打击豪强、游侠等社会势力的不法行为。
演变:
① 西汉“州”(监察区)——东汉“州”(地方行政区),(东汉)地方形成“州-郡-县”三级.
②西汉“刺史”(监察官,位卑权重)——东汉“州牧”(地方军政长官,东汉末成为割据力量)。东汉末,中央衰弱,造成地方割据
2.经济
(1)改革币制,将 收归中央。(铸“五铢”铜钱,其形制一直使用到唐朝初年)
(2)实行盐铁官营,由政府垄断盐、铁的生产和销售。
(3)推行 国家插手并经营商业贸易,平抑物价。
(4)抑制工商业者,向他们征收财产税。
作用:抑制富商大贾的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增加政府收入。
铸币权
均输平准
汉武帝时期:盐铁官营
目的:
内容:
实质:重农抑商
①增加政府收入;
②打击豪强势力,巩固政治统治。
①抑商人,重商利;②重官商,抑私商。
官府招募盐户,提供煮盐器具和一定的生活费用;严禁私自铸铁煮盐等。
作用:
①盐铁经营纳入国家工商管理体制,打击商人势力
②加强对农民的控制
③解决了国家财政问题,增强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
④巩固了大一统国家的基础。
盐铁会议后,盐铁官营政策有所紧缩。
汉武帝时期:平准均输
(1)平准:平准法是国家平衡物价的政策,在长安和主要城市设立平准官,利用均输官所存物资,根据物价,贵时抛售,贱时收购。
(2)均输:在中央主管国家财政的大司农之下设立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转运至各处贩卖,调剂运输。
作用:平抑物价,打击富商大贾、增加政府收入。
汉武帝时期:算缗告缗
(1)算缗:算缗是西汉武帝时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把大工商业主和高利贷者从农民身上剥削来的财物收归国有。
(2)告缗:鼓励告发不如实申报资产的商人。有敢于告发的人,政府赏给他没收财产的一半。
作用:增加国家收入,缓和了土地兼并,有利于封建经济基础的巩固,但是也迟滞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内容
特点
3.思想:
尊崇儒术,确立了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