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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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十课 知识结构 诉讼权利 具体内容 相关意义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诉讼代理人。 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上诉期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和5日 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考点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注意: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注意:上诉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失去上诉权。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知识拓展: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⑴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⑵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⑶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①起诉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③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理由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 (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知识拓展:诉讼、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目的 帮助一些公民免于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有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条件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2.法律援助 考点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施行)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起诉 ①含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③管辖:起诉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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