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课时
1
课型
新授课
授课教师
陈芳
授课年级
八年级
课标要求
本节内容选自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一课第二框。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我与国家和社会”中的“法律与秩序”。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的活动准则,增强宪法意识。”
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还有“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利与义务”。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课标分解:本框从组织国家机构和规范权力运行两个方面来阐述宪法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从而体现宪法的核心价值。
教学内容分析
本框共安排两目的内容:
第一目“设置国家机构”。本目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的国家机构,理解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了解我国人民通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权力,通过宪法设置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进一步了解宪法对国家机构的相关规定,认知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相互关系,以及组织和活动原则,初步认识宪法在治国安邦方面的作用。本目主要表达了三层意思。其一,依据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其二,宪法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职权,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其三,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目“规范权力运行”。本目在前面内容的基础上,阐述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权力运行的严格规范。只有严格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才能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本目主要表达了五层意思。其一,权力需要制约,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其二,对国家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其三,对国家权力而言,法定职责必须为。其四,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其五,懂得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宪法核心价值追求的理解。
学情分析
学生已经在七年级下册接触过“规则与法律”的初步学习,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但由于年龄较小以及生活经验相对匮乏,对于宪法的地位、作―用等认识比较弱,现实生活中接触宪法的机会比较少,总感觉宪法是:神秘的、高深的、与我无关的”。本节课基于情境创设、问题探究等方式引导学生明白宪法在组织国家机构和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的作用,从而形成“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样的观点与认知。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认识国家机构,初步了解国家机构权力运行的法治原则;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懂得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认同我国宪法的价值追求。
道德修养:,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
法治观念: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宪法意识。
健全人格: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意识:培养责任意识,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宪法组织国家机构的表现;国家权力要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
教学难点: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提问: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
提示: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教师过渡:这些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不同国家机关之间是什么关系?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新课《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学生阅读教材12页的运用你的经验,思考问题并回答。
讲授新课
一、设置国家机构
1.什么是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即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和。
2.提问学生,并导入思维导图
问题一提示: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问题三提示: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问题四提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笔记:国家机构如何设置?
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教师提问:宪法如何确保国家权力稳定运行?
提示:①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②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5.展示思维导图,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