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承担方式;
2、诉讼时效;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要件;
4、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5、法律确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学习目标
核心素养
无救济则无权利。
如果法律不能为我们的权利提供保护,那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就只是一纸空文。
所以权利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逾越权力的边界,更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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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议题:如何正确认识侵权责任?
议题一、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依据和方式是什么?
议题二、如何处理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关系?
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议题一、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依据和方式是什么?
5
【探究与分享】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
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
探究问题: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课堂探究
提示:案例中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P32一段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P32-1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最常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知识拓展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与承担的法律责任(P33“相关链接”)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因此,权利人可以依照具体的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损害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
(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 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