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的财产制度。
2.法治意识:利用产权制度、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
3.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财产权及其分类,尊重他物权,创造社会财富。
核心素养
目录
一
二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第一目 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2.物权
3.所有权
(1)财产制度的含义、地位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财产权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2)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3)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4)含义及种类
王某某和李某早年离婚,两人所育之女王某随王某某共同生活在涉案房屋内。后王某某与张某再婚,王某称张某不让其在涉案房屋内居住,故起诉确认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张某辩称,涉案房屋是王某某与其按份共有,各占50%份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作为成年人要求确认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无权利基础,其主张既不具有民法典施行前的相关法律依据,亦不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故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是遗嘱。三是法院判决。在这宗案例中,王某向法院主张居住权,但其请求并不符合《民法典》关于居住权设立的条件和要件,所以败诉。
思考:居住权属于物权的内容,那么,什么是物权?物权包括哪些?
2.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他物权。
(1)含义与分类
①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②动产:除了不动产以外的物。
名词点击:动产与不动产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2)物权的基本原则要求
国家、集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因海口江东新区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思考】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矿藏等)
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提醒】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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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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