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岳阳县一中泪罗市一中2022年下学期期末考试试题
高二语文
感分1150分
时量:150分钟命题人:徐斯农审题人:肖伟华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视代文阅读】(本题共5小题,1?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一5题。
材料一长期以来,处有关传统中四法的经典命题“法律信家化”的影响,学者们一直将桑汉体
视为有神子导纸、伦理精神注入其间的“同一性行为规范”。承载着商鞅学派之主张的法家著作《商
君书》得谓“刑无等银”,不过,即使是法家著作,也并非一概排斥社会等级、家族伦常,如《韩非
于:忠》就说,“臣事君,子事父,央事央,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别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因此,◆慢、商鞅所创制的法律,其主要特征也“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是一部“因贡贱
草率、长动、康藏而界其施”的法律。可是,信法两京之说确实有校为明显的益异,他们对泰汉法律
世界的输由也应有所不同。那么,法家到底贡献了什么?
先泰请于主张各异,但网样的历史环境使他们关注着某些共同话题,怎样在广土众民的情况下
展哪有效的壮会治理就是其中之一。对此,除庄子学派之外,各家似乎都极为关注规则及其执行者,
但在规别包指摩盛、其执行者应具备何种素质等问题上就各有偏重。
对第一个问题,儒家虽从不否定法的重要性,但也从来把法视为唯一的治理准则,所谓“道之
以威,齐之以州,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与之相反,法家
似乎曾主张,在法之外再无为政依据,所谓“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
者,不为也”(《商君书·君臣》)。这种高度法治主义的论调在出土泰汉法律文献中得到了多角度的
展规。此处,仅搭三个方面的事例精作说明。其一,以桑及汉初简牍所载之律名来看,诸律应对授
回、心母、赋侵、社会治安、立户、亲子关系等皆有规范。更进一步说,简滨所载秦汉律乃抄本,其
详备任度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秦汉樟的全部能益本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二,观律篇内
邮之条文设计,以思索周密来评价并非过分之辞。如,岳麓书院藏泰筒所收《亡律》在规划罪刑关
系时就不仅考感到了地亡奇的身份差异、逃亡时间长短及路钱之别、收容者是否有主观故意等国素,
还将通亡者是否在被速绿的时限内自首、典老国术能及时发现或桶获逃亡者而产生的连带★任等问
题的入观视野。其三,法律条文终究表现为可作多样化理解的文字的组合,更兼社会生活的复杂
性远灯立法者的题息,法解释就成了维持法律之严谨性和活力的必需,而睡虎地泰盖竹简《法撑答
问》正展现了桑人对待浩解释的一丝不苟的态度。如,对盗罪,该篇就设想了特定主体行盗、遗他
人行盗、知情分赋等各种情况的量刑之法。
对第二个问题,儒家对法治主义持保留态度,逆主张优秀用法者应是明于礼义的“君子”。法家
恰拾本于他们对法治主义的强烈信心,强调规则的执行托付给“守法守职之史”亦即“文法变”即
可。细每之,所谓“文”或为对文书之书写、制作、流转等的熟练程废的要求,“文”“法”二宇之能
合成为严格依据法律展开文书行政之意。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官文书中经常出现“某手”“案平”“菜
发”字样,它们无疑揭示了官吏在文书流特过粗中发挥的不同作用。文法吏其实是较为纯种的被术
官像,他们对法律规定及文书流持程序的熟练掌摄保证了泰帝国的行政效率。换句活说,与泰汉时
代以法佛之治为基本理政手段这一点相适应,为官的素质首先应当是技术性的。
事实上,在诸子生活的战国时代,对法律的略带根本意义的追问就在于法是否为社会治厚的唯
一准则及用法者的素质应当如何这两点,法家的回答则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合理之处减然
修正的可能构成了素汉时代的法律世界得以形成的重要前提。
(节选自《光明日报)2022年03月19日11版《法家为秦汉时代的法律世界贡献了什么))
材料二秦汉之时,“法”依靠对所有人皆公开的成文法治国,以法为治国的唯一标准,名义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谓“事断于法”“不别亲疏、不殊膏贱,壹断于法”。法家也想君主守法,但却
缺是有效制的。固此,君主可超然法律之上,随意变更法律,其余人等只有服从的义务,所谓“立法
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立法权不能正本清源,在果启妮看来,正是法家的量
大缺点,“问法何自出,谁实制之,则仍日君主而已,夫法立与废,不过一事实中之两面,立法权在
何人,则废法权即在其人。”法家主张法徐万能,结果却成了君主万能。法家视民众为布区土石,
又取消了自由和有灵性的个人之存在。这与现代法治精种完全背高,在后者看来,包括就治者在内
的所有人都应当遥守法律,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众的同意与授权,而所有法律的制订,都雪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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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每一个体的自由、尊严与权利。
法家所制订的法律,多严苛无情。虽然人类学家指出,在人夹早期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