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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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版科学七年级(下册)
“
冲刺重高
”
讲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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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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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力
1.定义: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用F表示,前者是施力物体,后者是受力物体
2.力产生的条件:
①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体;②物体间必须有相互作用 。
说明:力的产生不能脱离物体存在,单个物体不存在力,不接触也能产生力,如吸铁石;
相互接触的物体不一定产生力,如相互挨着的课桌。
二、力的作用效果
①改变物体的形状(或使物体发生形变),②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
物体的运动状态的改变一般指:物体的运动快慢/速度大小的改变和物体的运动方向的改变。
一个物体只要发生了运动状态的改变或者形状的改变,这个物体一定受到了力。
三、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1、两物体相互作用时,施力物体同时也是受力物体,反之,受力物体同时也是施力物体。比如两车追尾,后车撞了前车,两车都损毁
2、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不同物体上 并且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
3、物体间的作用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失的,没有先后之分并且性质相同。比如你推我的力与我推你的力,都是推力,共存亡。
四、力的测量
1、力的单位——国际单位——牛顿,简称牛,符号N表示,
2、力的测量:测力计,常用测力计为弹簧测力计 。
3、力的测量就是将力的作用效果与已知力的作用效果比较的过程。如果一个力的作用效果与1牛力的作用效果相同,这个力的大小就是1牛。
4.弹簧测力计原理:在弹性限度内,弹簧的伸长与所受的拉力成正比(受拉力越大,弹簧伸长越长)。
5、使用方法
使用前
拉动弹簧:反复拉动弹簧,防止其卡住,摩擦,碰撞
明确量程、分度值、校零
在零刻度线以上,测出来的力比实际的力小,
在零刻度线以下,测出来的力比实际的力大。
使用时
不能超量程使用(刻度尺除外)
同方向:测力时,要让弹簧测力计内的弹簧轴线方向跟所测力的方向在一条直线上,且弹簧不能靠在刻度盘上,防止摩擦.
弹簧测力计与面板摩擦,会使测量数值偏小
读数时视线要与刻度盘垂直
使用后
调节弹簧测力计,让指针对齐零刻度线。
6、弹性:受力时会发生形变,不受力时又恢复原状的性质
弹力:物体发生弹性形变而产生的力。
弹力的本质是分子间的作用力
弹力是按照力的性质命名的
压力,支持力,拉力则是由力的效果命名的,
弹力不一定是压力,支持力,拉力。
弹力产生条件:相互接触的物体发生弹性形变
弹力产生原因:物体反抗形变
弹力的方向与引起物体发生弹性形变的方向相反
弹力的方向与物体形变方向相反,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①轻绳的弹力方向沿绳指向绳收缩的方向。
②压力、支持力的方向总跟接触的面垂直,面与面接触,点与面接触,都是垂直于面;点与点的接触要找两接触点的公切面,弹力垂直于这个公切面指向被支持物。
③杆:弹力方向是任意的,由它所受外力和运动状态决定。
五、力的三要素
1、力的三要素: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力的三要素会影响到的力的作用效果
如:将一个硬弹簧往外拉,如果用的力比较小的话则拉不动。
如果用大力拉,则拉得动。
向右用力,弹簧被拉长;
向左用力,弹簧被压短。
扭螺钉, 在扳手上离螺钉越远的位置施力越省力,离近越费力。
在门柄处推门很容易,可在门的最里侧推门却很难推开,
六、力的示意图
1、力的图示
按一定比例画出的带箭头的线段表示力,力的作用点由线段起点表示,力的方向由箭头指向表示,力的大小由线段的长短来表示
一定点(作用点画在受力物体上)
二画线(沿力的方向画一条射线)
三取标度定大小(在截取的线段内用箭头表示力的方向)
四标名称及大小(在箭头旁标明力的名称及大小)
2、力的示意图
在很多情况下,不需要严格按照力的图示法表示力,而只沿力的方向画一条带箭头的线段来表示物体受到的力,且不过分强调有向线段的长短和起点,这种表示力的方法叫做力的示意图。
无须选标度
从作用点开始沿力的方向画一适当长度线段即可
在线段末端标出箭头,表示方向
G代表重力,F代表压力,N代表支持力,f代表摩擦力
例1、小明同学在使用弹簧测力计前发现,弹簧测力计的指针已指在0.4 N刻度处,没来得及校零就用它去测力,如果示数是2.5 N,则所测力的实际大小为( )
A.2.5N B.2.1N C.2.9N D.2.7N
例2、有些时候只要运动员踢球的位置得当, 便能让足球划过一道弧线绕过对方的运动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香蕉球”。这里“踢球的位置”,是指力的( )
A.大小 B.方向 C.作用点 D.以上都是
例3、如图所示,某同学在实验时,将一物体挂在竖直悬挂的弹簧测力计的秤钩上,测出物体对弹簧测力计的拉力为2.6牛。然后把弹簧测力计倒过来,又将同一物体挂在弹簧测力计的拉环上,秤钩固定,当物体静止时,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将( )
A.大于2.6牛 B.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