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探究路径参考 教材57、58页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课题研究活动
(1)结合实际,请说一说进行文献研究活动的基本环节。
(2)根据研究内容和参考文献,简要说明文献研究活动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3)阅读并分析文献,撰写一份研究报告。
提示 (1)
环节
步骤
提出问题
选取关键词;确定主题
确定研究对象和方法
研究对象;研究方法
收集与分析文献
收集文献;分析文献
撰写报告
引言;文献综述;分析和结论;参考文献
(2)略。
(3)略。
拓展思考 教材58页
婚姻家庭生活的现状
1.未来人们的婚姻关系、亲属关系可能发生怎样的改变?为应对这些改变,相关法律又该作出怎样的调整?
提示 (1)改变:①网络扩展了现实社会的择偶空间,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求,也改善了人们的互动行为,在这个意义上网络对良好婚姻关系的结成具有促进作用。
②网络的出现和发展为家庭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所谓“在家办公”一族以及一些知识型工作者事实上已经在实践这种家庭工作形式;网络还可以使家庭的抚育功能发挥得更加充分、全面。
③网络对夫妻关系的调适提出了挑战,网络可能成为夫妻矛盾的发源地。有的人因为迷恋网络,疏远了与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交流,从而造成家庭成员情感淡化。
④网络的出现还使家庭关系出现了新的变数。网络的出现呼唤着一种更平等、交流更广泛的新型代际关系。中国传统的代际关系强调下一辈对上一辈的尊重与服从,而面对新的开放性网络,下一辈比上一辈更能获得新的信息与理念,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自然要求一种更新、更平等的代际关系出现。这对上一辈而言,是一种新的挑战,需要努力才能达到新的调适。
(2)调整:面对可能的改变,相关法律应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具体作出相应调整。
2.请结合生活中的实例,运用本单元所学知识,评析以上观点。
提示 ①百善孝为先,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孝确实属于道德范畴。
②但现实生活中,如何孝顺父母以及孝顺的程度却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致使一些家庭出现了矛盾。2012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意味着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用法律来规范“孝”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孝亲意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1.家庭生活中的家庭成员关系
(1)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也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2.家庭生活中的财产继承:继承人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继承权。
3.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1)结婚必须符合的条件,必须履行一定的结婚程序。
(2)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4.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平等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5.民法典对家庭关系的规定
(1)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属于家庭的成员。
(2)子女成年后,如果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则父母不再对其有抚养的义务。
(3)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6.家庭暴力与虐待
(1)我国民法典关于“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是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2)对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人,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遗产问题法律讲得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被继承人刘三于2021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在其父病故一个月后也相继去世,有妻夏某,子刘丁。刘丙于2020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某,女儿小马。刘三于2019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言明:次子刘乙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