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道德与法治
教与学 中考必备
教与学 中考必备 道德与法治 (内文)
中考第一轮复习
模块二 法 治 教 育
专题11 了解国家机构 规范权力运行
2
目录
01
课标分析
02
思维导图
03
课标解读
04
厘清误区
05
中考冲刺
3
课标分析
课标要求 近三年广东中考考情 考查
要点 教材
链接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 — — 选择题
(3分) 国家机关
政府的职权 八下第一、
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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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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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解读
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
★考点分析:本专题的内容为2022年新课标的新增内容,应高度重视。需要理解各个国家机关权力的划分,明确各自的职责,能够结合具体案例,了解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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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机构是如何产生的?
(1)我国根据宪法建立国家机关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
考点一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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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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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宪法对国家机构的规定:
(1)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2)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3)宪法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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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及其主要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要表现在: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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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1)构成: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考点二 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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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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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职权 表现
立法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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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表现
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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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2)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任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考点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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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主席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公布法律、
发布命令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任免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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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内容
外事权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