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1课 维护宪法权威
初中道德与法治 / 部编版 / 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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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1.了解宪法主要内容,认识国家基本制度,知道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以国家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学习,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热爱宪法、拥护宪法
能力目标:充分认识权力的运行过程,能够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说明权力规范运行的原因和意义并会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2.了解宪法基本知识,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 知识目标:明白宪法的重要作用;知道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清楚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关系并明确权力如何规范运行
1.设置国家机构
运用你的经验
运用经验
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体现了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各级人民政府;
3.中央军事委员会;
4.各级监察委员会;
5.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6.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7.外交部;
8.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9.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
我知道的国家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 人民政府
国家监察机关 监察委员会
国家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
国家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知识眼
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
产生
对其负责
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 民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选举代表组成
难点突破
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产生
对其负责
监督
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检察 机关)
规定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 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重点)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难点突破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我国宪法第三章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思考:根据宪法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规定的关键词中,你获得了什么信息?
我思考
2.宪法如何使国家权力稳定运行的?
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工作方式
任期
职权
组成
人大代表
五年
立法权、任免权等
每年一次
学海拾贝
审批指示一支笔
任免干部一言堂
独 断 专 行
运用经验
请你谈谈,要预防这类独断专行的现象,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原则呢?
国家机构的工作原则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