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华师版·七年级·数学·上册
第2章有理数
考点1有理数的有关概念
1.正数和负数
(1)正、负数的概念
正数:像3、1.8%、3.5这样大于0的数是正数.
负数:像-3、-2.7%、-1.6这样在正数前加上符号“-”(负)的数是负数.
注意①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②判断一个数是正数还是负数,要先将其化为最简形
式,再根据带“+”号或不带符号的数是正数,带“-”号的数是负数进行判断.如+(-3)=
-3,是负数;-(-2)=2,是正数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例如:若规定盈利300元记作+300元,则亏损100元记作-100元(盈利与亏损具有相反意
义,300元与100元是数量).
2.有理数
(1)概念: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2)分类
①按概念分
②按性质分
正整数(如2)
非负整数
正整数
整数0
正有理数
正分数
负整数(如-10)
有理数
有理数{0
正分数(知如0.6)
包含有限小数
负整数
分数
负有理数
负分数(如-0.25)
和无限循环小数
负分数
注意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属于有理数;若a为非负数,则a≥0.
3.相反数
(1)概念:只有正负号不同的两个数称互为相反数.如2和-2互为相反数.规定:0的相反
数是0.
(2)几何意义:在数轴上,位于原点两侧,且到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数互为相反数,
3
3
-3-2-1012
3
(3)性质:若a与b互为相反数,则a+b=0;若a+b=0,则a与b互为相反数
(4)多重符号的化简:结果由“-”号的个数决定,若“-”号个数是奇数,则化简结果为负;若
“-”号个数是偶数,则化简结果为正,简称“奇负偶正”.如-(-3)=3,-[-(-3)]=-3.
4.绝对值
(1)概念:在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记作|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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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0)
(2)性质:对任意有理数a,都有1al=0(a=0)
-a(a<0)
(3)非负性:Ial≥0.应用:若1al+1b1=0,则a=0,b=0.
5.倒数:若a与b互为倒数,则ab=1.若ab=1,则a与b互为倒数
注意0没有倒数,
6.科学记数法
(1)形式:a×10”(1≤a<10,n是正整数),
注意以“万”或“亿”为单位的数,需要先化去数字单位,再用科学记数法表示.(如8109
亿=810900000000=8.109×101)
(2)确定a、n的方法:确定a将原数小数点移至左起第一个非0数字后;确定n→方法一:小数
点向左移几位,n就等于几;方法二:n等于原数的整数位数减1.(如25000=2.5×104)
7.近似数:如近似数4.50表示精确到百分位(或0.01),130542精确到千位约为1.31×10
(或13.1万).
考点2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1.法则比较:正数>0>负数,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2.在数轴上比较: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3.作差法比较:若a-b>0,则a>b:若a-b<0,则a<b:若a-b=0,则a=b.
考点3有理数的运算
法则
示例
同号两数相加,取与加数相同的正负号,并把
-2+(-3)=-(2+3)=-5
绝对值相加.
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
-2+(+3)=+(3-2)=1
加法
大的加数的正负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
+2+(-3)=-(3-2)=-1
较小的绝对值。
绝对值相等(互为相反数),和为0.
-2+(+2)=0
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2+0=-2
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①加法交换律:a+b=b+a;
②加法结合律:(a+b)+c=a+(b+c).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减法
2-(-3)=2+3=5
即a-b=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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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法则
示例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2)×(-3)=+(2×3)=+6
乘法
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正负号由负因
(-1)×(-2)×(-3)=-6
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奇数时,积
(-1)×(-2)×(+3)=6
为负;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时,积为正。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①乘法交换律:ab=ba;②乘法结合律:(ab)c=a(bc);③乘法分
配律:a(b+c)=ab+ac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
除法
倒数.即a÷b=a×b(6≠0).
2÷(-3)=2×(-3)=-6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求几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即40…4
n个a相乘
(-2)3=(-2)×(-2)×(-2)=
其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a”叫做幂.
-8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
乘方
负数,负数的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