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文言文翻译的常见失误
1.不需翻译的强行翻译。
在文言文中,凡是国名、地名、人名、官名、帝名、年号、器物名、度量衡等专有名词,在翻译时,可以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不用翻译。如:
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湖心亭看雪》)
错误译法:崇祯皇帝第五年十二月,我住在杭州西湖。
正确译法:崇祯五年十二月,我住在西湖。
解析:原句中的“崇祯五年”是年号,“西湖”是地名,均可原封不动地保留到译句中。
2.该翻译的没有翻译。如:
①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桃花源记》)
错误译法:带领妻子和同乡人来到这与人世隔绝的地方。
正确译法:带领妻子儿女和同乡人来到这与人世隔绝的地方。
解析:原句中的“妻子”是古今异义词,在这里应翻译为“妻子儿女”。
②其岸势犬牙参互,不可知其源。
错误译法:其岸势像犬牙互相交错,不知道溪水的源头在哪里。
正确译法:那溪岸的形状像狗的牙齿那样互相交错,不知道溪水的源头在哪里。
解析:原句中的“其岸势”是“那溪岸的形状”的意思,这些词语都要翻译出来。
3.重要词语翻译不当。
(1)一词多义的实词翻译不当。如:
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岳阳楼记》)
错误译法:于是重新修建岳阳楼,增加了它原来的规模。
正确译法:于是重新修建岳阳楼,扩大它旧时的规模。
解析:把“增”译成“增加”不恰当。“增”有“增加”之意,但在这个句子中引申为“扩大”的意思。
(2)误译古今异义的词(以今义释古义)。
有的文言词语随着社会的发展,意义已经发生变化,有的词义扩大,有的词义缩小,有的词义转移,有的感情色彩变化,有的名称说法改变。因此,要根据原文的语境确定词义,切不可以今义当古义。
①断其喉,尽其肉,乃去。(《黔之驴》)
错误译法:(老虎)咬断驴子的喉咙,吃完驴子的肉,才到树林中去。
正确译法:(老虎)咬断驴子的喉咙,吃完驴子的肉,才离开。
②先帝不以臣卑鄙。(《出师表》)
错误译法:先帝不认为我卑鄙无耻。
正确译法:先帝不因为我地位低下、见识浅陋。
③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陈涉世家》)
错误译法:即使仅能免于斩刑,可是去守卫边塞死掉的本来有十六七个人。
正确译法:即使仅能免于斩刑,可是去守卫边塞死掉的本来有十分之六七。
④楚人怜之。(《陈涉世家》)
错误译法:楚国人都很怜悯他。
正确译法:楚国人都很爱戴他。
解析:这几句翻译均犯了以今义释古义的毛病。例①的“去”是词义转移,在古代是“离开某地”的意思,后来转移为“到某地去”,意义完全相反。错误译句中的“才到树林中去”应改为“才离开”。
例②的“卑鄙”属于感情色彩变化。在古代这个词是中性词,指地位低下,见识浅陋。现在是贬义词,指人的行为或品质恶劣。错误译句中的“卑鄙”以今义当古义,应改为古义。
例③“十六七”古义是表示分数的约数,十分之六或十分之七;今义是表示整数的约数,十六或十七。
例④“怜”古义是“爱戴”的意思,今义是“可怜、怜悯”的意思。
(3)误译词类活用的词。如:
其一犬坐于前。(《狼》)
错误译法:其中的一只狗坐在(屠户)前面。
正确译法:其中的一(只狼)像狗一样在(屠户)前面坐着。
解析:原句中的“犬”是名词作状状语,表比喻,译为“像狗一样”。“于前”是后置状语,翻译时要调整语序,放在动词之前。另外,这个句子还是个省略句,要将省略的成分补充出来。
(4)误译偏义复词。所谓偏义复词,是指由两个意义相关(相近)或相反的语素(最小的语音语义的结合体)构成一个词,其中一个语素表示意义,另一个语素作为陪衬,只起到构词的作用,不表示意义。《桃花源记》中“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句中的“远近”就是一个偏义复词,偏义在“远”。
由于不懂偏义复词的用法,因而导致翻译错误。如: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出师表》)
错误译法:这确实是万分危急、生死存亡的时刻啊。
正确译法:这确实是万分危亡的时刻啊。
解析:“存亡”是偏义复词,偏义在“亡”。
(5)误译文言虚词。如:
①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错误译法:本来可以对这件事感到奇怪了。
正确译法:本来已经对这件事感到奇怪了。
②或以为死,或以为亡。(《陈涉世家》)
错误译法:或者认为他死了,或者认为他逃跑了。
正确译法:有人认为他死了,有人认为他逃跑了。
③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愚公移山》)
错误译法:你思想的顽固,顽固到了不可改变的地步,连孤儿寡妇都比不上。
正确译法:你思想顽固,顽固到了不可改变的地步,连孤儿寡妇都比不上。
解析:例①中的“以”通“已”,“已经”的意思,而不是“可以”的意思;例②中的“或”是“有人”的意思,不是“或者”;例③中的“之”用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义,不翻译,而不是“的”的意思。
4.漏译重要词语。
翻译时句中重要词语没有译出来,只译出了大部分词语的意思。如:
①以中有足乐者,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