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第4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
核心素养目标
1.政治认同:了解宪法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认识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知晓尊重与保障人权是宪法基本原则,了解我国在人权事业方面取得的成就。
2.道德修养:理解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理念;认识到公民既享有权利,也需要履行义务。
3.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和人权理念,增强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热爱祖国,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做法产生敬意。
课时安排
3课时。
第3课时
课时教学目标
1.通过研读宪法,知道人权是每个人应当享有的权利。(重点)
2.探究学习、思考讨论,了解《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相关内容,以及我国为发展人权事业所做的努力。(难点)
3.结合时事,思考辨析,初步认识到人权的重要性,感受我国对发展人权事业的重视,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课堂所需相关新闻以及视频。
教学过程
一、理解人权的基本含义
活动一 视频导入,引出课题
1.播放
播放新闻视频。
视频内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增加临时航班,组织接回就读于英国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未成年人留学生。
2.思考
中国政府为什么在国外疫情暴发时期,接我国未成年人留学生回国?
3.归纳
中国政府增设航班,接未成年人留学生回国,体现了我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全力维护人民的利益。(板书: 4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活动二 探究何为人权
1.说一说人权的含义
2.小结
人权是每个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学习相关条例,理解人权行动在中国
活动三 结合宪法,知道“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
1.过渡
随着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人权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 我国也在行动。
2.阅读法律条文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