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商周时期的德治
夏商时期,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时期,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
2、商周时期的法制
早期国家可能有了法律。《禹刑》《汤刑》《九刑》
3、春秋时期的德治法治之争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引发了一场辩论。邻国的叔向认为公布刑书会让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4、战国时期的德治法治之争
(1)儒家认为人性本善,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百姓,重视民生与民意。孔子主张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过度消耗民力。孟子主张统治者施行仁政。
(2)法家认为人性本恶。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韩非主张法、术、势驾驭臣下,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君主要赏罚分明,臣下守法奉令。
(3)评价: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而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意义,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不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二、秦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
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令都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是最重要的变化
律令儒家化的过程
汉武帝以后儒家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独尊儒术”后儒家经典开始影响法律实施】
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的儒家化【东汉时儒家学者深入影响法律条文的解释】
此后,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魏晋时期儒学理念法制化】
唐朝:《永徽律疏》《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特点:删繁就简;在之前法律基础上修订;法律制定与阐释相结合【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唐高宗又命人对法律条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礼法结合(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法律文有数十条之多)
地位: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宋朝:基本沿用唐朝的法律体系
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