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一、选官制度
1、西周时期——世卿世禄制——血缘
2、战国时期——尚贤与军功爵制——才能和军功
3、秦朝——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学习律令
4、汉武帝——察举制——品德、才能
(1)概况:先考察而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分为常科与特科
(2)影响:为两汉政权选拔了大批人才,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官僚队伍需要
容易任人唯亲,形成荐举人和被荐人的利益集团
5、九品中正制——家世、道德、才能
(1)背景:东汉末年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豪强大族控制了地方选人权;
(2)概况:三国魏王曹丕推行;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3)评价: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后来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中正选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6、科举制——才学
(1)背景:九品中正制下世家大族把持选官大权;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南北朝以来,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升,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积极要求参政;
(2)概况: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其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选拔后方可正式任官。
(3)发展:
隋朝确立;唐朝发展;
两宋进一步发展完善,“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官员选拔的主要途径。
元朝的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但仍时断时续,科举录取人数不多,官员中科举出身比例不高
明清:乡试、会试、殿试;八股取士;南北卷制度
(4)评价
积极作用:
① 打破世家大族对仕途的垄断,扩大了用人范围,扩大统治的社会基础;
② 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③ 将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集中到中央,加强中央集权;
④ 促进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
⑤ 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局限性:
① 明清八股取士禁锢思想,摧残人才,不利于中国的近代化。
② 知识阶层热衷追求功名利禄,科技研究缺乏人才,阻碍中国科学文化发展,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二、监察制度
1、秦朝:御史大夫
2、汉朝:御史大夫
3、汉武帝:十三州刺史(位低权重,监察地方郡国长官)
评价:
前期:防止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