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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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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中国古代官员选拔方式的更迭过程和不同阶段的特征。
2.知道中央集权体制下古代中国的官员考核和监察制度。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1.先秦时期的选官制度。
(1)西周至春秋的世官制是官位世袭的制度,贵族世代垄断高官。
(2)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为争霸图强,纷纷鼓励举荐有才能的人为官,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
2.秦朝的选官制度:秦统一后,官员选拔主要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制度,即向官吏学习律令而为官。
3.察举制的形成。
(1)开始:汉武帝推行察举制。
(2)内容。
①察举指先考察而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
②察举分常科和特科。常科为岁举,有人数规定,有具体标准,如孝廉、茂才等;特科有具体标准但无固定时间,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等。
③此外,积功劳为官和征辟等也是两汉官员选拔制度的重要补充。
(3)意义:察举制为两汉政权选拔了大批人才。
4.九品中正制的建立。
(1)背景:①东汉末年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②豪强大族控制了地方选人权。
(2)建立:220年,魏王曹丕推行九品中正制。
(3)内容。
①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
②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4)评价。
①积极: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消极: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中正选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逐渐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5.对官员的考核。
(1)秦汉时期。
①考核办法:秦汉官员的考核办法主要是上计制。
②概况。
a.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簿,上报中央,称为“上计”。
b.御史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c.魏晋南北朝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虽然曹魏、西晋、北朝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但大都流于形式。
6.秦汉时期对官员的监察制度。
(1)中央: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2)地方: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澄清吏治,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刺史品级不高,但权力很大,代表皇帝巡行郡国,依朝廷规定的监察法规纠举豪强和郡国守、相的不法行为。此后,巡视监察制度一直延续下来。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1.选官制度——科举制。
(1)背景。
①南北朝以来,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升,他们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积极要求参政。
②为适应这一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
(2)建立:隋唐统治者将科举制作为官员选拔的新制度。
(3)内容。
①科举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和常举。
②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
③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选拔后方可正式任官。
(4)发展完善:两宋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2.对官员的考核。
(1)隋唐时期。
①隋唐官员考核归属尚书省吏部。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派员向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巡行考察。
②唐朝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考核官员,分为九等,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升降。
(2)宋朝时期:宋朝也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考核官员。
3.监察制度。
(1)隋唐时期。
①中央: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②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唐朝“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对地方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2)宋朝时期。
①中央:宋朝承唐制设御史台。
②地方:划分路作为监察区。
③变化: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御史拥有了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1.选官制度。
(1)元朝的选官制度。
①元朝的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
②随着上层统治者汉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元朝在1313年颁科举诏,宣布次年开考,恢复了科举制,但仍然时断时续。
③元朝科举录取人数不多,科举出身者在官员队伍中的人数比例也不高。
(2)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①分级:明清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
②参加考试的考生:主要是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等。
③命题范围:考试从四书五经中命题。
④程序。
a.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举人”。
b.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春天举行,举人考中者称为“贡士”。
c.殿试在会试后举行,名义上由皇帝主持,贡士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