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中统编版《乡土中国》知识点精讲及习题专练
礼治秩序
思维导图
全篇概况
《礼治秩序》
本篇首先批驳了对“人治”和“法治”的传统理解,提出两者的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没有“法”,却有“礼治”: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统治秩序。相比之下,在变迁很快的现代社会,传统的效力是很小的——这很好理解,因为现代社会的变化过于迅速,“传统”不会代代适用,因此很快会被摒弃。
作者在开篇为我们辨析了看似相对、实则相关联的两个概念——“人治”与“法治”,指出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以及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之不同。由此来审视乡土社会,我们就会发现:乡土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也不是“人治”社会,而是“礼治”的社会。
本章的主体部分剖析了“礼治”社会的核心——“礼”的本质、形成和特征。首先,作者先用丰富的事例告诉我们“礼”与文明、慈善等无关,它只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依靠传统来维持。接着,作者解说了“礼”的形成:传统,在乡土社会中尤其重要,遵循传统就可以使生活得到保障,违背传统就可能出毛病,久而久之,传统愈发令人敬畏,而当社会成员都恪守这套传统,不再推究为什么这样做,进而对它产生信仰时,“礼”就形成了。“礼”的特征是主动性。同法律从外限制人,道德以舆论约束人不同,“礼”通过教化进入人们内心,使人养成敬畏的习惯,从而主动地服从于传统。
礼治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它的存在及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因此,在变迁很快的时代,礼治社会是不会出现的。
知识点详解
第一段:明确“法治”内涵——人依法而治。
第二段:在实际应用时,法治绝不能缺少人的因素。
第三段:“人治”社会也需要以规范为依据。
第四段:人治和法治,依靠的力量和规范的性质不同。
第五段:有些人误认为乡土社会“无需规律”。
第六段:乡土社会是个“无法”但“礼治”的社会。
第七段:礼治社会并非文质彬彬,礼可能是野蛮和残忍的。
第八段: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依靠传统来维持。
第九段:传统能帮助人们完成社会任务,满足生活需要。
第十段:任何社会都有传统,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第十一段:传统在乡土社会中是生活的保障,因为生活缺少变化,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