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第五课 第2课时 预防犯罪-(教案)2022秋八年级上册初三道德与法治【木牍教育·课时A计划】部编版(安徽)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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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2课时 预防犯罪 ◇教学目标◇ 1.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2.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分辨是非、辨别善恶的能力。 3.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危害性,了解刑罚,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刑罚。 【教学难点】 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阅读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思考: 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提示:①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②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③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过渡:这三则事例中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时即将学习的内容。 【新课讲授】 一、了解罪与罚 1.下表是小建的人生轨迹片段。阅读表格,思考: 小建的人生轨迹片段 行为的 性质 受到的 处罚 七年级时他经常迟到、旷课,甚至夜不归宿 ① 纪律 处分 升入八年级后,他沉迷于网游,为筹钱上网,把学校的电脑零部件偷去卖 一般违 法行为 ③ 20岁生日那天,他醉酒驾车将一个行人撞成重伤 ② ④ (1)结合所学知识,完成表格中的内容。 提示:①违纪行为。②犯罪行为。③行政制裁(或行政处罚)。④刑罚处罚。 (2)表格中②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提示: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3)小建醉酒驾车撞伤路人触犯了哪部法律?这部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提示:触犯了刑法。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4)从小建的人生轨迹看,他违法的自身原因是什么? 提示:缺乏规则意识,法律观念不强。 【教师小结】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是制裁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 2.阅读教材P53“探究与分享”,思考: 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提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教师小结】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而犯罪对社会危害性很大,情节严重。②触犯的法律法规不同。一般违法行为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而犯罪是违反了刑法。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不受刑罚处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 3.阅读材料,思考:   2021年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5日一审宣判,认定赖小民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88亿余元,贪污人民币2513万余元,赖小民有配偶而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赖小民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提示:犯罪行为。 (2)赖小民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提示: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提示: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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