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西方
近代
教化
法律
1500年后,资本主义
世界五大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其中中华法系和印度法系已经解体。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
基督教与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法之源
——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的复兴
法之力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经典案例详解
法之魂
——近代西方法律的特征与局限
法律必须被信仰
——近代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法之源
——近代西方
法律制度的渊源
为什么会掀起
复兴罗马法的热潮?
1135年,查士丁尼的《学说汇纂》原稿在意大利被意外发现,立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很多学者开始评注古老的罗马法法典
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研究中心
《民法大全》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圣经》
是罗马法自身的魅力?
私法
精神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精神
理性
精神 注重程序,无罪推定;重视对法律条文和案例的解释,法典化倾向
自然法精神:平等、正义、人权……
罗马法的立法精神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在海滩上发现的东西,立即属于发现者所有;
◆缔结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的罚金;
◆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使用法律术语,例如,某人因葡萄蔓被毁而起诉,在诉讼中不用“树木”,而称“葡萄蔓”,那么他将败诉,因为该法中只有“树木”一词。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不得为了任何个人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还是时代的需要?
从11世纪开始,欧洲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土地关系的变化和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组织逐渐资本主义化。总体而言变化的实质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查士丁尼新律》
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典》
汇编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历代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学说和解释
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就是一种完整地体现了简单商品生产的法,例如所有权、债权和契约等等,都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综上,罗马法的某些原则与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