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伟大属于希腊,光荣属于罗马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英国《大宪章》封面
法国《拿破仑法典》
西方宗教救赎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何为法律?
何为教化?
相辅相成
教育与引导
防范与惩处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1)目的: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2)概况: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
习惯法
成文法
(3)意义: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实质上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特权
第3表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9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保留了落后习俗利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定程度限制贵族特权
具有阶级性,维护贵族利益
古罗马的司法女神
保护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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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万民法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1)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2)创立: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3)意义: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查士丁尼与他的廷臣
2.《罗马民法大全》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查士丁尼法典》
汇编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历代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学说和解释
《查士丁尼新律》
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
《罗马民法大全》
1.日耳曼法:
2.教会法:
3.罗马法的复兴:
日耳曼人受罗马法影响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编撰的一套成文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①原因:
②表现:
西欧的法律状况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和城市生活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1.背景:
2.形成:
3.发展:
4.完善:
5.扩展:
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12世纪前后——普通法。
13世纪——英国《大宪章》;原则:法律至上、王权有限
光荣革命——英国君主立宪制
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形成——“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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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3世纪以后,王权加强,法国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②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
1804法国《民法法典》封面
1804年, 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1.背景:
2.概况:
《法国民法典》 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
3.特征:
4.形成体系: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形成——“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指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它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
区别 类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的渊源
立法与司法相互关系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涵盖的范围
相同 (1)本质:
(2)法律指导思想:
(3)法律背景:
(4)传统: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探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异同
判例法为主
成文法为主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