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同步精品课堂(选择性必修1)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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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2-2023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64.40 MB
发布时间 2022-07-25
更新时间 2023-07-31
作者 xkw_061775803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2-07-2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34373048.html
价格 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一单元 《政治制度》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 了解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 理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独特性。 时空定位 南京 临时政府 1912.1-4 北洋政府 1912-1928.6 南京国民政府 1927.4-1948.5 1911 10.10 武昌 起义 1911 12 南北 议和 1927-1937 国共十年对峙 革命根据地 1931-1945 抗日战争 抗日根据地 1946-1949 解放战争 解放区 中华人民 共和国 破坏共和 探 索 共 和 确立、完善共和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1912.4) 1.中华民国的建立:时间、措施、意义: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原则、性质。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总揽行政事务,。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之,行使司法权。 第十九条 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辅佐临时大总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以上皆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主权在民,否定君主专制 自由平等,否定封建等级观念 三权分立 性质: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政党政治 政党政治:通常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政权的形式。广义包括各国政党为实现其政纲和主张而展开的一切政治活动和斗争。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政党政治 宋教仁 在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 1913年7月江西都督李烈钧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随后,江苏、广东、安徽等省相继独立,这就是——“二次革命”。 结果:由于民族资产阶级自身的局限性和国民党内部力量涣散,二次革命很快被镇压下去。袁世凯强迫国会议员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先后下令解散国民党和国会。此后,政党政治名存实亡。 1915年袁世凯复辟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政党政治 军阀混战 1916年至1928年,共发生140余次战争,如将小规模武装冲突算在内,仅四川一省就发生了400余次。 ——黄克武《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8) 东北易帜: 1928年12月29日,奉系军阀首领张学良通电全国,宣布遵守三民主义,服从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东北易帜标志着北伐的结束,南京国民政府“形式统一”,以及北洋政府的正式结束。 余之革命方略,规定革命进行之时期为三:第一为军政时期,第二为训政时期,第三为宪政时期……凡非党员在革命时期之内,不得有公民资格。必待宪法颁布之后,始能从宪法而获得之;宪法颁布以后,国民一律平等。 ——孙中山《中华革命党总章》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8) “军政”时期:(1924年国民党一大到1928年北伐成功),早期是指在国民党的领导下,以革命的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后来指通过武装革命彻底打倒军阀,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独立。 “训政”时期:(1928年国民党完成形式上统一到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以“军政”统一全国后,需要在国民党的领导下,以“训政”来开启民智,培养民众的民主意识。届时要实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 “宪政”时期:(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以后),孙中山认为,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就可结束训政,开始宪政阶段。“宪政”是“还政于民”的宪政民主时期。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8) “训政”时期: 实质:一党专政,独裁统治。 国民党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8) “宪政”时期: 1948年,国民党提出“行宪” 召开“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总统、副总统,建立总统府,取代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在制宪和行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违背政协精神;主要党派如中共和民盟没有参加,国民大会的代表性与制宪的合法性备受争议;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过程中不公开透明,充满交易;国民党用行政手段改变选举结果,违背民主宪法精神;代表将会议视为儿戏。 实质:披着“宪政”外衣的独裁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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