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西欧封建制度
“中古”:也称“中世纪” ,指封建社会历史阶段。封建时代的欧洲乡村是如何管理的呢?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如何呢?
古罗马人有奢华的庄园,英国人有乡村的庄园;俄国有贵族的庄园;法国有飘满酒香的庄园。
从古到今,一座座美丽的庄园在欧洲拔地而起,它里面藏着多少秘密呢?
第8课 西欧庄园
——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1.通过阅读教材,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情况、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等基本史实。
2.通过西欧庄园里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庄园的管理,分析西欧庄园的特点。
3.通过小组讨论,比较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学习目标
城市废墟
乡村成为了生活中心
园
庄
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庄园
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改革,实行采邑制度(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奠定了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此后,封建庄园在西欧普遍兴起。
纪
世
中
一、西欧庄园
1、出现:
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
2、发展:
11世纪,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3、居民:
领主
佃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依附于封建主,缺乏人身自由。是主要的劳动者)
土地
义务耕种
缴纳各种捐税
①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②权利与义务交织,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③领主还向佃户征收捐税。
4、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
西欧庄园最主要的剥削方式是:劳役地租
中世纪西欧农民 中国古代农民
不同点 剥削方式
政治权力
相同点
劳役地租为主
实物地租为主
法权(契约关系)
族权(人身依附极强)
1.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和财产;
2.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中世纪西欧农民与中国古代农民的异同
5、土地构成:
共用地
佃户“份地”
自营地
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佃户的生活来源
林地、荒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获得“份地”的前提条件: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
庄园一个微型社会,基本做到自给自足。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对外只进行最简单的物品交换!
根据下列材料,分析西欧庄园的性质。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封建庄园是封建领主在经济上剥削、政治上统治农奴的基层单位,也是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当时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有时候难免会发生一些纠纷,怎么去解决呢?
二、庄园法庭
如何认识西欧庄园法庭?
庄园法庭处理的核心事务是与领主有关的事务,并且大部分是领主获胜。但庄园法庭和村民会议以及习惯法为农奴自身权利提供了一道保护的屏障,使农奴在封建统治下,也能保持一些个人的基本权利,并且可以有效地抵制领主任意和过度的侵夺。
欧洲封建主义虽然压迫穷人,但它确实给西欧文明
留下了宝贵的东西——民主权利和司法微光。
西欧庄园法庭
主持者
特点
职责
审判依据
惩罚手段
作用
领主或他的管家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开庭一次;开庭地点也不固定
①审理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如怠工、未完成劳役、未按照规定缴纳足额租税等
②审理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
③审理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
习惯法或村法
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①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②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
③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西欧庄园与东汉田庄
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东汉田庄中的农民有何异同?【提示:封建主与农民的关系,人身依附(属于谁),交租方式(交什么)等】
材料一:“据族而居,宾客相附。 东汉地主田庄经济往往以宗族为核心,聚族而居,田庄主既是占有整个庄园的大地主,又是宗族长。宗族、宾客、徙附、部曲、奴婢,虽然在庄园里所处的地位不同,但都对庄园主有极强的依附关系,有严格的长幼尊卑之序。”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邱汉生先生认为:东汉“田庄是一个经济上完全自给自足的单位,从吃的、穿的、生产工具、武器,以至疾病医药所需,都不必外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