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复习系列课件
《法律与生活》建构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温故知新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2.结婚的条件
3. 离婚的方式
4. 夫妻地位 平等的要求和表现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课 标 要 求
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核 心 素 养
1.政治认同:认同法律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认同我国法律对夫妻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科学精神:理解法律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不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确处理家庭问题也要秉承科学精神。
3.法治意识:用法治理念正确对待结婚和离婚问题。培养平等、法治意识,财产需要依法处置,财产问题、子女问题需要商量解决。
4.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负责。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关系的宣传,给夫妻财产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知识建构
1.结婚的含义、原则、要求和条件
2.结婚登记的原因和效力
3.离婚的条件和方式
议题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读课本P50---57,回答下列问题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思维导图)
【重点突破一】 结婚的含义、原则、要求和条件
1.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要求:
(1)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P51-1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