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十、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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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留心
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案件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3)正确理解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
诉讼类型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分类:
物证:以物品本身的外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以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视听资料:以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如胶片、录音带、录像带。
电子数据: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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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现场的一块手表,用其损害程度来证明损坏状况;手表撞坏后停止走动了,用其显示的时间来证明案发时间。
李四出版一本书,张三认为该书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在法庭上张三提交了这本书作为证据;张三和李四发生争执,用这本书砸伤了李四,李四起诉张三,提供这本书作为证据。
情景模拟
区分物证和书证
物证;书证
书证;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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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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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