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知识清单]
一、诉讼及其特点
1.含义及地位
(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1)诉讼法的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我国诉讼法的种类: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特点
(1)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3)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4)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1.三大类型及差异
(1)类型: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2)差异: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2.三种诉讼类型的主要区别
(1)目的的区别: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的区别: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体系构建]
[要点提炼]
1.一个途径:诉讼。
2.三大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3.四个特点:诉讼的四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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