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核心素养目标
【科学精神】知道起诉及法院受理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法治意识】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增强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法治意识。
【公共参与】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起诉与应诉
PART ONE
一、起诉与应诉
一、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1、含义:
2、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原则:
3、起诉前的准备:
(1)主管:依法确定有关纠纷是不是应该由法院处理;
(2)管辖:依法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个法院受理。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不告不理”的原则
一、起诉与应诉
一、起诉与应诉
【相关链接】:全面理解管辖制度(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一、起诉与应诉
二、立案:
【易混易错】: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
1、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1)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2、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一、起诉与应诉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