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理解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合同内容、变更,自觉增强履行合同的诚信意识。
2.理解合同的违约责任,熟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了解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增强法治意识,做到言而有信,违约主动担责。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对违约行为说“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科学精神:明确当事人应当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需要承担责任。
法治意识:在协商一致条件下变更合同,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共参与:做一个依法履行合同并言而有信的人。
【教学重点】
1.合同的履行
2.合同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教学难点】
1.合同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2.合同条款的内容缺失不影响合同法律效力。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应该树立合同意识。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要做到有约必守,重在履行。否则违约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节课我们学习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新课讲授出示目录和题目
第3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2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01 一诺千金
02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案例分析 Ⅱ议题导引
原告程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由中证人郭某某中证,合同的内容:立契人郭某经中证人说合,自愿将其住宅一套(包括地下室、车库)出卖于程某。该住宅建筑面积为141.6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2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42平方米,双方言明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整,当日价业两清,以后如有亲族产邻及他人发生争执,由立契人一面承担,与承契人无关,空口无凭,立此合同为证(房屋内所有物件归程某所有)。当日该房屋所有权证由原告程某收执。后原告程某因被告郭某表积极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及腾出房屋,向法院提起诉讼。
[探究](1)说一说本案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假如你是法官,你应怎样审理该案件?
思考:
学生讨论交流回答
教师提示
提示:
(1)出卖人郭某履行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程某享有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买受人程某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郭某享有房屋价款的权利。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原告程某与被告郭某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