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一框 公民基本权利
1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3、监督权
一、
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基本权利
二、
人身自由
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住宅不受侵犯
7、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三、
社会经济与
文化教育权利
8、财产权
9、劳动权
10、物质帮助权
11、受教育权
12、文化权利
四、
其他权利
13、平等权
14、宗教信仰自由
15、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依法行使权利
行使权利有界限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不得损害社会利益
不得损害集体利益
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维护权利守程序
政治权利和自由 权利内容
意义
监督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我国公民享有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劳动权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文化权利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①任何权利都是由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