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八课 主要的国际组织
第二框 联合国
[知识清单]
一、《联合国宪章》倡导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
1.含义
联合国(英语缩写为“UN”)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它是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胜利的产物,是人类为和平与发展长期努力的结果。
2.原则
《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以下原则: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必须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而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政的事务。
二、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1.联合国设有6个主要机构,除国际法院位于海牙外,其他5个机构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联合国在日内瓦、维也纳和内罗毕设有办事处。
2.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主要审议机构,拥有广泛的职权,由全体会员国的代表组成,每一会员国都有一个投票权。大会关于重要问题的决定,如关于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预算事项的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则以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3.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由中、美、俄、英、法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由大会选出、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每一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
4.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由大会选出的54个理事国组成,主要关注国际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问题。
5.托管理事会,负责监督托管领土,目前已完成历史使命,停止运作。
6.国际法院,是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而设立的主要司法机构,由15名法官组成。
7.秘书处,由秘书长及办事人员组成,从事各种日常工作。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
三、联合国的作用
1.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共同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
2.联合国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安理会在解决事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全球和地区问题上具有重要作用。
3.发展与和平、人权并列为联合国工作三大支柱。联合国秘书处经社事务部,经社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人居署、粮食计划署、人口基金等基金和方案,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专门机构,构成了庞大、复杂的联合国发展系统。
4.联合国发展系统主持召开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