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知识清单]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间接管理国家事务: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相互监督)
(3)职权:行使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4)常设机关
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②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职权:能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领导各专门委员会(不能行使最高权力)。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1.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3.职权: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提案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4.义务
(1)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2)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体系构建]
[要点提炼]
1.一个体系:我国的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2.两个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人大代表的地位。
3.两对关系: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4.四种权力:人大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5.四种权利:人大代表有提案权、表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