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知识清单]
一、我国的国体
1.宪法依据
(1)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地位: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3.特点
(1)领导阶级: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2)阶级基础: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3)群众基础: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民主的含义: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人民民主的特点: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最广泛的民主:这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上。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最真实的民主
①从政治保证上看,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②从制度和法律保障上看,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③从实现方式上看,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